招租公告
为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珠安家园门面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
招租标的物位于珠晖区酃湖乡珠安家园保障房小区。门面现状均为毛坯建筑,共122间。其中A1栋16间,面积为58.28㎡/间;A2栋12间,面积为58.2㎡/间;A3栋12间,面积为58.2㎡/间;A4栋16间,面积为58.28㎡/间;A33栋6间,面积为47.69㎡/间;A34栋6间,面积为47.69㎡/间;A36栋6间,面积为47.69㎡/间;13栋11间,面积为34.64㎡/间;14栋8间,面积为35.77㎡/间;B1栋10间,面积为55.62㎡/间;B2栋6间,面积为55.57㎡/间;B3栋5间,面积为55.57㎡/间;B4栋8间,面积为55.51㎡/间。最终以产权测量面积为准。
二、招租方式及原则
公开招租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分类经营、加价竞租、价高者得”原则。
三、租赁期限及报名保证金、租金、押金、物业管理费交纳方式
1、租期为3年。
2、报名保证金为5万元/间。
3、租金按年度交纳。
4、房屋押金为1万元/间。
5、物业管理费为2.5元/㎡/月,由现场物业公司向承租人收取。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1)法人单位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和一份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报名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和一份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至2022年8月17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
3、竞租时间:2022年8月19(上午9∶0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如有变动,以我司通知时间为准。
4、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7日下午17∶30。
5、报名地点:蒸德家园会所309室。
6、报名方式:意向租赁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报名保证金交纳银行转账记录(须提供保证金交款账户、户名、开户行信息)、身份证原件和其所有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公章)。如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不能参加报名登记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根据统一规划的经营范围,我司对意向租赁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报名保证金交纳等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登记。
7、竞价方式。我司根据意向租赁人数确定竞租方式,若意向租赁人数为一人,则按招租底价直接确定承租人。若意向租赁人数大于一人,组织公开竞价。报名登记人为竞租人,竞租底价为租赁评估底价,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元/㎡/月,竞租人可以自由叫价,每次竞价以书面形式填写报价,竞租人须在1分钟内作出响应,若报价时竞租人都相同报价,应当继续重新报价,竞价至最高价后无人再加价,现场宣布竞价成交结果。出价最高的竞得人现场签订承租确认书。监事办、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竞价全程监督。如在竞价过程中竞租人违反竞价相关要求,将取消其竞租资格,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8、合同签订。以报名审核登记信息为准,未经我司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信息。否则,我司视同租赁人自动放弃租赁,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信息公开
五、报名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方式
1、报名保证金为5万元/间,报名保证金仅接受银行借记卡转账,不接受信用卡转账。确定为承租人后扣除1年租金及1万元/间房屋押金,押金不计息,按“多退少补”原则,其余款项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付款账户(需提供付款账户、开户行名称)。未确定为承租人的,报名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计息)。
2、承租人凭《承租确认书》在30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衡阳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3460302000002069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鸿雁支行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34-8881629
八、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使用租赁资产有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人承担,权属归我司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必须无偿移交给我司,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3、严禁转让、转租行为。若发现承租人私自转租、转让等行为,我司将视同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需本人携带合同原件、押金凭证原件、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4、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城镇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免责。
6、租赁终止后,承租人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人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我司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不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增设物、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管网走向的需自行拆除,恢复出租原状,经我司验收合格后,再予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7、合同有效期届满,我司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人亦有义务如期交还。如承租人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我司,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规模,经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续签合同。同等承租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8、本次招租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附件:公开招租经营范围平面图
衡阳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招租公告附件:珠安家园门面公开招租经营范围平面图22081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