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为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珠安家园门面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
招租标的物为珠安家园底商门面,位于珠晖区酃湖乡珠安家园保障房小区。
二、招租方式及原则
采用公开竞租方式,按照“加价竞租、价高者得”原则。
1、对已签订临时租赁协议的门面,原临时承租人按照已签订的临时租赁协议中选择的门面进行报名、公开竞租,加价竞租者须对其选择的门面整体竞价,禁止仅对其中部分门面进行竞租。在同等条件下,原临时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2、对未签订临时租赁协议的门面,单个自然人报名拟租赁门面间数1-5间(不超过5间),超过1间以上必须相邻。按顺序先行选择多空相邻门面租赁的,加价竞租者须对其整体竞价,禁止仅对其中部分门面进行竞租。
三、租赁期限及报名保证金、租金、押金、物业管理费交纳方式
1、租期为3年。
2、报名保证金为5万元/间。
3、租金按年度交纳,年租金每年递增5%。
4、房屋押金为1万元/间。
5、物业管理费为2.5元/㎡/月,由现场物业公司向承租人收取。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22年9月26至2022年9月27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为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至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为正式报名时间。
3、竞租时间(1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0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如有变动,以我司通知时间为准。
4、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下午17∶30。
5、报名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蒸德家园会所309室。
6、报名方式:
(1)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报名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报名保证金交纳银行转账记录(须提供保证金交款账户、户名、开户行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公章);
(2)自然人报名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保证金交纳银行转账记录(须提供保证金交款账户、户名、开户行信息)和一份复印件;
(3)已签订临时租赁合同的原临时承租人报名的,须提供原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保证金交纳银行转账记录(须提供保证金交款账户、户名、开户行信息)和一份复印件。
如意向租赁人本人不能参加报名登记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我司对意向租赁人须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报名登记。
7、竞价方式。我司根据意向租赁人数确定竞租方式,若意向租赁人数为一人,则按招租底价直接确定承租人。若意向租赁人数大于一人,组织公开竞价。报名登记人为竞租人,竞租底价为租赁评估底价,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元/㎡/月,竞租人可以自由叫价,每次竞价以书面形式填写报价(第一轮竞价报价必须填写报价,如第一轮不填写报价将列入黑名单并作为违反竞价要求处理),每次报价竞租人须在1分钟内作出响应,若报价时竞租人都相同报价,应当继续重新报价,竞价至最高价后无人再加价,现场宣布竞价成交结果。出价最高的竞得人现场签订承租确认书。监事办、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竞价全程监督。如在竞价过程中竞租人违反竞价相关要求,将取消其竞租资格,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8、合同签订。以报名审核登记信息为准,未经我司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信息。否则,我司视同租赁人自动放弃租赁,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信息公开
租赁模式 | 门面现状出租 |
合同期限 | 3年 |
建议免租装修期 | 无免租装修期 |
租金递增方式 | 年租金每年递增5% |
租赁评估底价 (竞租底价) | A1栋门面为22元/㎡/月 |
A2栋门面为24元/㎡/月 | |
A3栋门面为24元/㎡/月 | |
A4栋门面为22元/㎡/月 | |
A33栋门面为28元/㎡/月 | |
A34栋门面为26元/㎡/月 | |
A36栋门面为22元/㎡/月 | |
13栋门面为30元/㎡/月 | |
14栋门面为25元/㎡/月 | |
B1栋门面为26元/㎡/月 | |
B2栋门面为22元/㎡/月 | |
B3栋门面为17元/㎡/月 | |
B4栋门面为15元/㎡/月 | |
招租报名方式 | 加价竞租,价高者得 |
竞价保证金 | 5万元/间 (确定为承租方人后扣除1年租金及1万元/间房屋押金,押金不计息,其余款项将退回原付款账户) |
租金缴纳方式 | 按年度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
招租经营范围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的经营范围。 |
承租人责任 | 承租方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和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装修附属物权属 | 租赁期满,租赁方将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它增设物无偿、无损归我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 |
五、报名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方式
1、报名保证金为5万元/间,报名保证金仅接受银行借记卡转账,不接受信用卡转账。确定为承租人后扣除1年租金及1万元/间房屋押金,押金不计息,按“多退少补”原则,其余款项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付款账户(需提供付款账户、开户行名称)。未确定为承租人的,报名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计息)。
2、承租人凭《承租确认书》在30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衡阳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3460302000002069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鸿雁支行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34-8881629
八、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等使用租赁资产有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人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人承担,权属归我司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承租人必须无偿移交给我司,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3、严禁转让、转租行为。若发现承租人私自转租、转让等行为,我司将视同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需本人携带合同原件、押金凭证原件、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4、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城镇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免责。
6、租赁终止后,承租人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人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我司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不符合房屋安全要求的增设物、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管网走向的需自行拆除,恢复出租原状,经我司验收合格后,再予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7、合同有效期届满,我司有权收回出租房屋,承租人亦有义务如期交还。如承租人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我司,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规模,经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续签合同。同等承租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8、本次招租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衡阳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