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珠晖区珠安家园农贸市场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标的物概况
珠安家园农贸市场位于珠晖区酃湖乡珠安家园小区,为珠安家园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商业设施,共三层,总建筑面积4186.92㎡。现状为毛坯建筑,
二、招租方式及原则
采用公开竞租方式,按照“加价竞租、价高者得”原则。
三、相关重要信息公开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1)法人单位报名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和一份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报名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和一份复印件。
2、意向承租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3、公示期(5天):2022年10月11至2022年10月15日
4、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7至2022年10月19日(上午9∶30到11∶00,下午14∶30到17∶00)。
5、竞租时间:2022年10月21日(上午9∶30到11∶00,下午14∶30到17∶00)。如有变动,以我司通知时间为准。
6、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下午17∶00。
7、报名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蒸德家园小区会所309室。
8、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保证金交纳银行转账记录(须提供保证金交款账户、户名、开户行信息)到我司进行资料审核及报名登记。如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不能参加报名登记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9、竞价方式。我司根据意向租赁人数确定竞租方式,若意向租赁人数为一人,则按招租底价直接确定承租人。若意向租赁人数大于一人,组织公开竞价。报名登记人为竞租人,竞租底价为租赁评估年租金底价,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0.5万元/年,竞租人可以自由叫价,每次竞价以书面形式填写报价(第一轮竞价报价必须填写报价,如不填写报价将列入黑名单并作为违反竞价要求处理),竞租人须在1分钟内作出响应,若报价时竞租人都相同报价,应当继续重新报价,竞价至最高价后无人再加价,现场宣布竞价成交结果。出价最高的竞得人现场签订承租确认书。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竞价全程监督。如在竞价过程中竞租人违反竞价相关要求,将取消其竞租资格,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合同签订。以报名审核登记信息为准,未经我司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信息。否则,我司视同租赁人自动放弃租赁,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报名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方式
1、报名保证金为150万元,报名保证金仅接受银行借记卡转账,不接受信用卡转账。确定为承租人后扣除租金、房屋押金(3个月租金转为不计息租赁押金)、原承租人前期投入补偿费用,按“多退少补”原则,其余款项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付款账户(需提供付款账户、开户行名称)。未确定为承租人的,报名保证金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报名保证金不计息)。
2、承租人凭《承租确认书》在30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所交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衡阳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3460302000002069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鸿雁支行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34-8881629
八、注意事项
1、租赁期间,水电费等使用租赁资产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负责所承租项目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维修,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装修、维修,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费用承租方自理,权属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3、承租方不得以所承租的场地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不得将所承租的场地整体转借给他人或者与他人互换、合作使用;未经我司许可的转让行为,我司将视同为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并保留司法诉讼权利。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需携带合同原件、押金条原件、合同签订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租退押手续。
4、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城镇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免责。
6、租赁终止后,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承租方租赁房屋的装修及其他增设物无偿、无损归我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除外)。
7、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亦有义务如期交还。如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规模,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在公开招租中竞得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衡阳市城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