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技术服务单位,邀请水土保持专家,对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名园(珠安家园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司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衡阳城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黄俊嘉13787730125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蒸水办事处湘桂管理处雨母山镇湘桂村城投大厦
附件(网站二级子目录):
1.《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名园(珠安家园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名园(珠安家园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附件1.pdf
2.《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名园(珠安家园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名园(珠安家园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2.pdf
3.《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名园(珠安家园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名园(珠安家园二期)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附件3.pdf